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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21302000/2021-01634 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12
文号 宿区政办发〔2021〕3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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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区政发〔202138

关于印发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和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会议精神,扭转能耗较快增长势头,确保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会议精神,统筹兼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提高用能效益和全社会用能管理水平,确保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得到遏制,能耗总量增长合理可控、能耗强度下降后劲充足,为产业宿城、创新宿城、文明宿城、美丽宿城建设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1. 总量控制目标。按照市下达的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任务,到2021年底前实现能耗总量消减任务4万吨,其中9月份削减2万吨,10月份削减1万吨,11月份削减0.5万吨,12月份削减0.5万吨。

2. 强度控制目标。2021年度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2.2%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严控能耗增量

1. 严格新招引项目准入。落实重大项目高质量引建工作规程,严格对照两高项目目录,强化前期论证,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分析评估新招引项目对能耗双控、环境质量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严禁审批未通过论证的两高项目发改局牵头,商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宿城生态环境局、资规分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2. 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对照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对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批未建两高项目,要重新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能耗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当前新建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最新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坚决叫停未批先建的项目,对未履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依规要求停工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最新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或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发改局牵头,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宿城生态环境局、资规分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二)强化企业监管,推动工业降耗提质

1. 落实一企一策。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强度应急调控方案。全面开展存量企业排查,对项目节能审查、环评手续办理、能效水平达标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并对根据摸排情况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措施,一企一策开展节能监察,现场核查企业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突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压降同时,通过散乱污等企业治理,挖潜能耗压降空间,不断为项目建设提供能耗支撑。工信局牵头,宿城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2. 推动节能改造。全面梳理排查存量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节能改造空间,开展低端低效工艺设备排查,整改、淘汰使用落后工艺、淘汰设备的企业。制定重点企业节能改造计划,推动重点企业持续开展节能和循环化改造。加强绿色示范企业标杆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改造、绿色能源替代等,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工信局牵头,发改局、宿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3. 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存量两高项目以及散乱污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核查企业情况,联合分析研判企业手续办理、能效水平、安全生产、土地使用效率等情况,对手续不齐全、能效水平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及低效用地的项目,依法依规、精准推进整改或关停。宿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发改局、资规分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三)开展重点领域节能,确保全社会能耗总量下降

1. 公共机构节能。认真落实《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加大管理力度,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任务。(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2. 交通领域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建设。加快淘汰三类、四类老旧货运车辆,继续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推广应用混合动力、纯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和交通站场充电桩配套建设。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3. 居民和服务业节能。引导城镇居民强化节能意识,提升居民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加强公园、广场、楼宇、道路等亮化管控推动住宿、餐饮娱乐等领域能耗管理和节能改造,强化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商场、超市加油站等重点服务业耗能场所加强节能管控。发改局牵头,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4. 建筑领域节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建设,开展既有建筑用能系统调适,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开展并扩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四)加强统计预警分析,精准指导工作推进

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指标,认真查找能源统计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培训,规范能源统计业务,提高能源统计水平;加强全区能源统计监测,做好能耗情况分析;强化对上协调,做好能耗预警;建立核查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准确填报能源报表。统计局牵头,工信局、发改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宿城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建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属地、企业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详细掌握企业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做到一企一策,因企施策,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2. 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落实到位。属地、企业要积极采取压降措施,通过企业自平衡、区域平衡等方式,确保完成能耗压降任务。

3. 注重舆情管控。各镇街道、园区以及各区直部门在开展能耗双控工作时,要注重教育引导,做好节能政策宣传,讲清形势任务,注意工作方式,依法依规开展能耗双控推进工作,积极采取防患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社会舆情稳定。

4. 督查考核推进。督查考核办全程督查推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工作,建立完善跟踪、督办机制,通过日督查、周调度、月通报等,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查结果应用,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力、成效不明显,影响工作推进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宿城区规上企业能耗压降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宿城区规上企业能耗压降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企业数

9月消减

10月消减

11月消减

12月消减

累计消减量

1

开发区

114

16160.57

8080.29

4040.14

4040.14

32321.14

2

运河宿迁港

19

2062.93

1031.47

515.73

515.73

4125.86

3

陈集镇

7

59.04

29.52

14.76

14.76

118.08

4

屠园镇

5

125.65

62.83

31.41

31.41

251.30

5

中扬镇

4

300.46

150.23

75.11

75.11

600.91

6

埠子镇

21

658.38

329.19

164.60

164.60

1316.77

7

龙河镇

16

263.70

131.85

65.92

65.92

527.40

8

蔡集镇

6

156.22

78.11

39.06

39.06

312.44

9

王官集镇

5

100.79

50.40

25.20

25.20

201.59

10

耿车镇

9

108.02

54.01

27.01

27.01

216.04

11

支口街道

1

4.23

2.11

1.06

1.06

8.46

合计

207

20000.00

10000.00

5000.00

5000.00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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