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5-00058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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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陈集镇人民政府、屠园镇人民政府、埠子镇人民政府、龙河镇人民政府、蔡集镇人民政府、王官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5〕6号)文件要求,2025年省以上财政按照平均每村80万元标准支持12个村,中央资金360万元已提前下达分配,此次下达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280万元,明年视绩效评价情况安排剩余补助资金。本次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用于陈集镇、屠园镇、埠子镇、龙河镇、蔡集镇等相关村居项目建设,优先拨付建设进度快的项目(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
2024年收到中央、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20万元,支持村数为12个,已安排到位。此次安排的2024年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剩余资金192万元(资金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镇、村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5〕6号)和《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证按时达到资金支出的进度要求。
附件:1.宿城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分配表
2.宿城区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剩余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宿城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