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9月17日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公开。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的分类
    根据本局的职能,我局产生的政务信息分为以下类别:
   A、机构概况
   B、政策文件
   C、计划总结
   D、业务信息
   E、人事信息
   F、财政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

2. 政策简明问答专栏;

3. 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区(宿迁市宿城区微山湖路文体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民服务中心1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查阅并获取相关信息。      

(三)信息的编排体系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标题、信息内容、发稿时间、文件编号、生成日期、体裁分类、主题分类等项。
    (四)信息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众可主要通过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目录、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   

2.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表可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下载或向本局办公室领取。
  (2)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关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本部门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依申请公开流程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本局将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联系方式;

6)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联系方式;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确定的,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宿城区众安建设大厦120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27-80291516,传真:0527-80291517

区政府办公室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2960096(工作日)

              0527-82960666(周末和节假日)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6

邮政编码:2238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宿城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民服务中心东4楼

邮政编码:2238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东路7号

邮政编码: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