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78X/2025-0001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1-24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众安建设大厦1202,邮编:223800,电话:0527-80291516,电子邮箱:scqnync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宿城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效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证政府信息时效性和有效性2024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其中:机构概况29政策文件2,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2惠民惠农信息95条,乡村振兴信息30条,文件总结类信息30条,三农服务资讯服务信息27条,常态化更新三农服务常见问答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要求电子邮件回复。根据《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均可公开,我局依照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流程,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规范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所有文件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打造“宿城农业农村”公众号平台,围绕全区“三农”工作,立足服务大局,聚焦特色亮点,及时传播上级三农政策,定期推送全区农业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打造展示三农特色工作的重要窗口,发挥了公众号宣传教育服务功能。2024宿城农业农村公众号常态化运营,目前已拥有粉丝数1880名,全年共发布178284篇图文信息,累计阅读量23470次,平均阅读量83次,最高阅读量达1020次。

(五)全面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日常检查,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组织人员按时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每月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对上级评估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2024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个别部门对要公开的信息审核不严格,容易出现错别字和语序不通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存在更新不及时、漏报审查呈批单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加强分管负责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确保已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是强化监督考核。督促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实效,增强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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