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点事项-重大政策政策解读】《宿城区促进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5-01709 | 分类 | 政策解读 科技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宿城区促进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1.问:制定《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2025年3月,省数据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江苏省培育壮大数据企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全省数据产业发展指明了路径,同年2月,市数据局出台《宿迁市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对全市数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宿城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支持措施,加快培育我区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提升数据要素动能,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最终推动我区数据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支持?
答:政策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从事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数据业务的企业、园区、平台等。同时,企业应依法经营纳税,具备良好信用记录、规范的财务和用工管理制度。
3.问:《政策措施》主要支持哪些方面?
答:政策内容核心围绕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共分为九大部分,主要支持以下六个方面:
(1)支持数据产业载体发展。鼓励园区、数创空间、楼宇等平台载体积极推动数据产业集群发展;
(2)支持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对数据标注企业按照专岗坐席人数进行阶梯式补贴;
(3)支持数据流通交易。包括支持企业数据资源登记、支持企业数据产品交易、支持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等3条措施;
(4)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持算力使用主体购买使用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建设可信数据空间等2条措施;
(5)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和应用场景建设。包括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企业打造数字应用场景等2条措施;
(6)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包括支持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各级数据要素行业相关标准、支持数商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等2条措施。
4.问:《政策措施》如何进行资金保障?
答:奖补资金列支由受益财政负担,设定年度预算总额上限,区数据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产业发展需求及政策实施效果,对年度奖补资金预算规模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审定后,核定奖补资金年度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预算兑现奖补。
5.问:《政策措施》有哪些监督机制与约束条件?
答:(1)政策执行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在项目申报决定性条件上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回该项目获批的奖补资金,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消申报资格:当年发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被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其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项。
(3)对获得奖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奖补资金,并相应调减项目预算。
6.问:《政策措施》什么时间生效?执行期多久?
答:本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如与国家、省、市、区出台同类政策,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适用政策调整变化,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