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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城区2023年7-11月份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索引号 01618078X/2025-00072 分类 惠民惠农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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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3年7-11月份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全区养殖环节共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3357头(其中小于50cm845头,大于50cm(含50cm)2512头),涉及养殖场(户)80户,无害化处理场1个,共计需发放资金24.321万元。

根据市审计局要求,结合宿区农牧[2025]1号文件对已参加保险的大型养殖企业(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量大于等于2000头)和实施无害化自行处理养殖企业不予补助。经核实有8户养殖场(户)符合不予补助标准。涉及无害化处理生猪1602头(其中小于50CM196头,大于50CM(含50CM)1406头),共计不予补助资金3.106万元。

本次实际需发放资金21.215万元。

补助标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分档补助,病死猪体长大于50厘米(含),每头补助80元,其中养殖场(户)补助20元,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6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厘米的,每头补助50元,其中养殖场(户)补助15元,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35元。病死猪体长指耳后根至尾根的长度。对已参加保险的大型养殖企业(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量大于等于2000头)和实施无害化自处理养殖企业不予补助,但无害化处理中心仍按标准给予补助。

本次申请拨付中央财政资金21.215万元来源文件: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分配的方案》(宿区财发〔2024〕65号)。

公示期:2025828日—9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27—81889337

附件:宿城区2023年7月1日-11月30日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表(加规模与保险情况)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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