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城区2025年粪污设施更新及智慧牧场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4-00175 | 分类 | 惠民惠农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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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4〕14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储备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密集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运转站)等。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具备项目实施前置条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手续、租金缴纳凭证、环评手续等,老旧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支持内容
(一)粪污设施更新: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气减控以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1.收集环节: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2.处理环节:支持堆粪场、贮存池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3.利用环节: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二)智慧牧场: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智慧化建设、更新和改造升级,包括智能环境监控、精准饲喂、智能巡检、产品采集、性能测定、疫病防控等智能化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升级,和信息网络通讯、数据管理分析、设备运行管理等智慧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项目化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单个粪污设施更新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智慧牧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等主体进行申报,并填写好申报清单(附件1),经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要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环评手续、项目实施方案等,老旧场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地点为宿城区红海路84号(通和桂园小区东区西门),逾期上报不予受理。联系人:袁翔宇,0527-84500796。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