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中止宿迁市宿城区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
监督电话:82960057。
附件:2025年8月拟中止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二)
宿迁市宿城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
2025年8月拟中止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二)
序号 |
医药机构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村卫生室 |
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村卫生室 |
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村党群服务中心 |
2 |
村卫生室 |
宿城区埠子镇肖桥卫生室 |
宿城区埠子镇肖桥村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