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056/2024-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水利、水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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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由宿城区水利局编制而成,现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213;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c829602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城区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将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与水利实际紧密结合,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树形象,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水利行业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提质增效。宿城区水利局严格对照《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便民2023年,我局新修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围绕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涉水行政许可审批、防汛抗旱工作预警等水利重点工作公开文件、总结及其他信息27条,更新发布机构信息1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0条,行政处罚信息11条;通过报刊、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新闻宣传信息370余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办理。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线上线下政府信息申请后,第一时间向政府办报备,并严格按照登记、审核、补正、拟办、办理、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意见、审批、答复、归档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023年,宿城区水利局未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提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办要求对全面优化、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明确了局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制度化管理。

(四)工作监督保障不断加强。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明确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推进协调,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工作的责任体系积极贯彻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区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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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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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个别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针对这些问题,宿城区水利局积极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做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规范。三是优化公开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目录对局重点工作全覆盖,切实增强水利行业信息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我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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