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98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宿城区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在线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213;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c82960213@163.com)
一、基本概况
2017年,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水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宿城区水务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主抓处室,其它科室作为协办向办公室报送近期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选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分别修订完善了《宿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宿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宿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宿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宿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文件,使政府信息工作有章可循。
(三)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我局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情况,我局建立了部门审核、法制审核及分管领导审核制度,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自纠、调整,对存在不足进行改进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宿城区水务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2017年,通过报刊、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信息五百多条。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工程管理、招标投标、资金信息等。公开的形式有网站:江苏省水利厅网站、网上宿迁、宿迁水务网、宿城在线;新媒体:微信、速新闻等;新闻媒体:宿迁日报、晚报、电视台等。另外还充分利用本局宣传栏、告示牌等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情况
2017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