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负责人: 胡传义
勘察单位: 江苏政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陈城
设计单位: 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陆波
监理单位: 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王奎良
施工单位: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刘兴刚
工程建筑面积: 17955.77㎡
工程总造价:5742.21万元
工程开工日期: 2024年3月19 日
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单位工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该工程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经对工程资料和现场实物勘验,验收结论为: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观感质量好。
建筑节能验收经现场实物勘验、检测符合验收规范要求。于2025年7月3日进行了预验收。拟于近期组织竣工验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
举报电话:0527-80978355
建设单位: 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