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住建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005/2025-0002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含住房)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住建局 公开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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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qsc.gov.cn/scqzjj/gknb/xxgk_list.s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邮编:223800,电话:0527-80978354,电子邮箱:scz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对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的落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月按时按渠道报送政府信息登记表。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机构信息2条、文件总结及其他146条、财政信息3条、主动公开目录清单1条;通过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63条,行政处罚信息25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公开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路径新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截至20241231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33件,2023年结转2件。2024年我局共制作答复书30件,其中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未作出答复。(1)有3位申请人因诉求已解决主动撤销申请;(2)结转2件至下一年度答复。对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做好归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主动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梳理,定期更新各项栏目,实现系统文件和新闻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做好政府网站维护管理和信息更新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岗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同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各类信息实时更新,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科室参与度不足,部分科室公开信息较少。

我局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总结经验,补短板,强弱项,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有深度、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的广度,了解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室的宣传、培训,增强科室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公开内容丰富,持续及时、准确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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