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住建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005/2024-0001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含住房)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住建局 公开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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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qsc.gov.cn/scqzjj/gknb/xxgk_list.s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邮编:223800,电话:0527-80978350,电子邮箱:scz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对照《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月按时按渠道报送政府信息登记表。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机构信息4条、文件总结及其他182条、财政信息4条、主动公开目录清单1条;通过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24条,行政处罚信息41条;均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路径新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截至20231231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45件,2022年结转4件。2023年我局共制作答复书42件,其中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未作出答复。(12022年结转的一份申请书因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正,因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我局视为放弃申请;(2)另2件申请书因申请人申请的内容按量计算超出一定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条第二款第项的规定,向申请人寄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通知书》,因申请人逾期未缴纳,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有两位申请人因诉求已解决主动撤销申请;(4结转2件至下一年度答复对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做好归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水平。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层层审核,2023613日我局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并公示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维护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公开和内容更新保障工作,除此之外还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信用宿迁”网站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善,监管事项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提高信息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1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1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6

0

0

0

1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挖掘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三是宣传学习力度不够,各科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将本部门本单位获取的政府信息及时地报送公开等等。

区住建局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内容,对原有已公开信息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实效,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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