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城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宿城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各项工作部署,依法、规范、及时通过“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年报,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已主动公开的事项定期进行梳理、自查、优化。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相关案例学习分析,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及时、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三审工作机制,明确发布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发文会签、信息发布信息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做好政府信息登记备案存档。
五、认真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信访部门实际,编制宿城区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按时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六、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同步报送至宿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