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关于印发宿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大分值权重。(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2、严格公文公开。公文办理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拟制公文时应明确公开属性,随文报批,需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部分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拟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审签前送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部分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标注在公文附注部分的落款日期下一行,居左空2字。(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3、抓好全面自查。每年11月要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
4、加强权力事项工作。在权力事项基础上,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责任科室:政法,配合科室及单位: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
5、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
6、努力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清理并公开公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市民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二)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1、关注特殊困难家庭。重点围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责任科室:计生协会)
2、开展专项健康科普。重点公开健康科普开展情况,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责任科室:医政科,配合科室及单位:各有关科室、委直属单位、医疗机构)
3、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责任科室:疾控与卫生应急科、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有关科室、委直属单位、医疗机构)
4、抓好应急动态信息管理。在响应级别内,取得授权后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责任科室:疾控与卫生应急科)
6、做好2018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医政科,配合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每月公开医疗卫生政策、措施以及人口与计生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责任科室:委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做好各医疗机构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并定期公布排序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医政科,配合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与“信用宿迁”数据对接,及时公开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医政科,配合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三)促进政策解读知晓率和公信力的提升。
1、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推进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的或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由起草处室负责解读;与其它部门联合发文的,由主发单位负责解读,涉及卫计部门内容的,由相关处室配合。(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
2、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责任科室:医政科,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
3、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文。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委门户网站和委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
(四)及时回应社会各种关切。
1、切实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系统建设和公开栏目设置,加强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建设,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切实做好国务院、省、市、区重要政策信息在卫计委网站及时转载。(责任科室:办公室、医政科)
2、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广覆盖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综合医改工作。(责任科室:医政科、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五)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拓展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及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等。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科室及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办。责任科室和委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协作,加强沟通,齐心协力,认真制定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共同做好各项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要加强督查评估,年内对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1次,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改革,加强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使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多样、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