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106/2021-0001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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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宿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84条,其中政务信息150条,经济信息234条。按照区政府办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能够做到及时公开统计信息、数据和分析,并定期开展更新和公开工作。并且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单位地址、电话及邮箱,接受监督。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政务信息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扎实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400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比,同兄弟单位比,我们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承担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是办公室,其他专业科室对此项工作基本是不了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系统的认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虽然对政务公开工作作了部署,但各科室各专业具体执行起来缺乏充分的统筹协调。

二是政策解读不到位。我局政策解读栏目虽然及时更新了内容,但大多是引用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统计相关政策及经济发展的解读,本级的解读也只是局限于各专业对经济运行发展情况的即时性分析,缺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政策解读。

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产业间相互融合,应进一步对统计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宣传有关统计知识,解读有关统计法规、政策,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除了在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继续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通过“e览宿城”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宿迁手机台”APP等新媒体、统计活动等渠道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宿城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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