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27-82960352。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成立信息公开机构领导小组。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任组长,并且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强化推进信息公开。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2015年,进一步健全了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专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把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各科、室和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宿城区审计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