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法治宿城、平安宿城建设作出新贡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2022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指明了方向。2022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就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出了指导意见。如何贯彻这些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工作中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现从坚持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和坚决杜绝为罚而罚、趋利性执法进行梳理分析。
一、优化“三有”执法体系,推动法治与社会效果深度融合
(一)主动服务,事前指导“有力度”。宿城区司法局创新打造“我的执法观,请您来监督”专栏,对各执法部门柔性执法理念、工作成效及期望建议等进行展播,积极构建服务型执法模式。推动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5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涉企类减轻处罚案件11件,减轻罚款金额57.4万元,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7件,免于处罚122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办理涉企类免予处罚案件3件,免予处罚4.5万元。区城管局适用《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明确了具体适用范围和对从重、从轻、减轻和拒不改正等情形的认定标准等。
(二)审慎包容,事中监管“有温度”。推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配套制度,区城管局不断完善《执法办法工作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通案制度》《执法案卷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应用高罚事项整改轻罚制度,大力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和说理式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现象。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不定期组织执法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授课,重点讲解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跟踪督导,事后服务“有深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卷宗评查,以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司法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评查并督促整改,本月已完成评查30余本。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裁量基准,确保罚结果合理、公正。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将自由裁量基准运用情况在执法文书在进行阐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广“三书同达”工作模式,加强涉企指导及后续跟踪督促整改,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引导企业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多向发力、精准施策,筑牢杜绝趋利性执法防线
(一)高位推动,下好统筹部署“先手棋”。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监管系统运用,稳步推进“宿懿查”监管系统运用,加快推行“扫码入企”机制,举行全区“扫码入企”启动仪式,目前已统一制作“企业检查码”300余个,实现全区规上重点企业及餐饮、建筑等高频检查行业全覆盖,确保“一企一码、亮码受检,让“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成为常态。企业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可查计划、提建议、看结果,实现所有涉企行政执法可追溯,避免趋利性执法。
(二)刀刃向内,打好自查自纠“组合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劳动保障等涉企执法高频领域,围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全面体检”,通过建立排查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流程回溯、全要素检视,确保问题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构建“线上+线下”“主动查+开门收”的立体化线索收集网络。线上依托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共享机制,线下结合“法治体检”实地走访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三)精准发力,织密行政执法“监督网”。加强事前监督,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前,通过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监督,在行政执法进行过程中,通过立案备案、案件核审、案件审批等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决定等过程的监督,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运用的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落实案件核审制度和大要案件集体决定制度。加强事后监督,案卷评查是进行事后监督的主要措施,当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基本制度化,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通过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的监督,形成有效制约。
如对上述答复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宿城区司法局,联系人:吴烨,0527-8875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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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