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华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体系创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既是平安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关爱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宿城区以“治未病”理念为引领,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聚焦风险排查、教育引导、精准干预等关键环节,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一、构建多元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一)持续抓好未成年预防犯罪前沿工作。区委政法委联合公安分局,立足全区实际,系统谋划并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根基。进一步细化关心下一代工作目标任务,优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关工委思想、组织、队伍、制度及阵地建设,确保全区公安派出所关工站实现100%高标准覆盖,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筑牢组织基础。创新工作模式,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总结提炼关工站工作经验,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总结创新了一批具有宿城特色的工作做法,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力与实效性。聚焦主责主业,织密安全网络。围绕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核心职能,做实校园安全防范,打造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宿城校园防范示范点。持续强化护校安园,公安分局累计部署警力3.1万余人次、警车4000余辆次、无人机500余架次,在校园周边开展定点执勤任务,常态化开展学校、网吧等重点区域巡查检查,构筑校园安全屏障。涉未成年人犯法犯罪方面,先后组织集中清查整治行动42次,查处各类场所70余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7处,部署开展“守门行动”,对沿街店铺、车辆关门落锁情况常态化开展检查,有效压缩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空间。
(二)创新推进“公益诉讼+关工”融合发展。2024年9月之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宿豫集中管辖,在此背景下,区委政法委统筹谋划,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为突破口,全面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在案件办理方面,紧盯校园周边网吧违规经营、控辍保学难题、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及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5件,通过法律监督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协同联动上,建立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联盟,联合14家单位就重点监督领域、工作机制、阵地建设等方面形成工作意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在监督机制创新上,聘请60余名地方发展促进会会员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线索举报激励奖励办法,通过该渠道获取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涉未线索25条,立案办理13件。其中,办理的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国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
二、构建网络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
(一)提升家庭监护能力。持续深化“好妈妈公益课堂”品牌建设,2024年以来,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管理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150余场,覆盖家长超8000余人次。厚植家风沃土,护航少年健康成长。开展家庭文化节、家庭教育亲子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党心暖童心”“七彩夏日”“家校携手同行 合力护航成长”等项目,举办“妙趣端午‘粽’享美好”“中秋话团圆·共颂好家风”“品味年的味道 传承年俗文化”等特色活动。促进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理解,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筑牢家庭根基。去年累计开展实践活动25余场次,参与人数达2500人次。
(二)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明确法治副校长必须完成年度“四个一”核心任务:组织一次模拟法庭(选取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本地案例),开展一次教师法治培训(重点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参与一次问题学生家校会谈,提交一份校园法治风险评估报告。在考核评价机制上,创新实行“双向评估”模式,考核评分由学校履职评价与学生满意度调查两部分构成,权重占比分别为40%、60%,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法治副校长,将依规予以解聘。
(三)打造社区预警网络机制。建立“五老观察员+网格员”双轨机制。聘请退休政法干部、教师担任观察员,按每人包联10名青少年配置,重点监测三类行为:连续三日无故旷课、夜间22点后仍在娱乐场所逗留、社交账号发布暴力言论。试点“风险青少年积分预警”,对出现逃学、偷窃等行为记分,累计10分可以借助市级资源,启动司法干预。
(四)开展“阳光网络”创建活动。网信办联合多部门创新开展“三示范八走进”活动,特别是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进行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保护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隐私权益。针对网站平台,常态化对辖区网站平台进行巡查,督促网站平台设置涉未成年人关键词,从源头杜绝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出现。同时,加强审核制度,对辖区内网站平台注册账号逐一筛查,实行手机号实名验证,确保注册账号真实性。
(五)提升校园安全工程。进一步规范校园值班、巡逻、请销假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课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排查清缴。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四定”制度,加大重点易发区域巡查,对于课间、午休、晚自习等欺凌易发时段以及卫生间、宿舍、操场等学生欺凌易发区域,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性侵等学生伤害事故。通过调查问卷、谈心谈话、举报信箱电话、班级安全员、家访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欺凌线索、网络暴力等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家校纠纷、易引发校园欺凌、易引发师生冲突等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三、构建科学化的未成年人司法矫治机制
(一)强化精准摸排。组织各司法所进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摸排工作,特别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情况、涉及罪名、在村居的日常表现和认罪悔罪态度等进行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每天通过江苏省社区矫正平台及公安数据提供的行动轨迹、住宿或上网等信息,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情况进行研判,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到位。各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汇报内容认真核实,结合日常表现和矫务通定位功能,做好点评工作,实现“一人一档,单独管理”。
(二)强化教育帮扶。各司法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单独教育,通过案例、身体损害影视图片、家庭生活等多种方式开展精准教育,实现矫正教育效果最大化。组织各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单独心理辅导,组织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开展单独心理辅导和教育。联合区检察院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座谈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围绕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等内容,结合未成年矫正对象在生活、工作中易出现的违规风险点,进行逐一提醒与警示教育;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聚焦涉黑涉恶犯罪,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犯罪后果解读、法律责任阐释等方式,对涉黑涉恶罪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教育,切实强化其法律意识与底线思维。
(三)强化保密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分离制度,单独设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课程与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披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相关工作记录实行单独建档、专人保管,杜绝因工作开展可能引发的隐私泄露风险。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档案材料的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查阅、复制、流转的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调阅、检查涉及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档案材料。
四、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链条关爱体系
在离婚、解除同居关系、抚养权、探望权、监护权等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一案一提示、全流程覆盖” 工作要求,于立案、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释疑、执行等各环节,向当事人双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明确告知抚养教育责任、心理关怀要点及禁止性规定,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实现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在全区聘请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调查,发布《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案件审理和调解过程中,由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纠纷的起因、经过、家庭状况、未成年人受影响等方面的调查,出具家事调查报告,法官将调查结果作为审理案件和维护未成年权益的参考。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公益讲座,区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各单位走进社区开展做成长型父母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公益课,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资料,以“新的时代做成长型父母”为主题,围绕家庭教育理念更新、青春期心理疏导、校园霸凌预防、心理健康维护等家长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系统讲解与实操指导。
下一步,宿城区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预防、打击两手抓。
(一)完善排查管控机制。以初级中学和职业学校为重点单位,以12周岁至16周岁为重点人群,以给予“居家反省”“开除学籍”等处分的学生为重点对象,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定期教育督导机制,强化日常行为引导与警示教育。
(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强化源头预防,抓好价值取向引领。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强化关爱管理。深化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专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体制机制。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完善案发现场管控机制,防止围观群众拍摄上传视频。健全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重大舆情提级处置机制,把握“黄金”处置口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
如对上述答复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宿城区司法局,联系人:牛海春,13852801622。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宿城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