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宿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策公开,优化解读服务,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发布、了解民意、沟通群众等作用进一步显现,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执法监管、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根据分工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法规核审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标准,在日常工作中对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专题会办。
(二)主动公开规范有序
坚持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地位,围绕全区食品、药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行业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案件处理、企业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
由办公室统筹协调,主办部门牵头,法规科核审,各分局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登记造册、流转、回复。全局共受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信函受理占10%,网络受理9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意依申请公开4件,不同意依申请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其他处理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更完善
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再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重点公开食品、药品、质量等相关业务信息及财政预决算、重大民生信息等工作信息。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严格遵守新媒体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在局官方公众号开设咨询受理栏目,专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问题。
(五)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丰富
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强化平台建设运用。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的作用,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及时关注回应热点民意,全局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6.4%,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通过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355条,行政处罚信息275条,公众号新发布消息302条。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在通过财政系统网络平台公示预决算信息的同时,同步公开在政府网站。在E览宿城同步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及时推送全局监管动态和创新案例。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力度,围绕“重大案件办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主题,在宿迁日报、宿迁手机台、宿迁晚报、速新闻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120余篇。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牵头单位,明确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规范程序将本部门相关工作予以公开。明确局档案室为政务公开查询场所,按照模范窗口标准进行打造。二是加强考核督查。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体系,日常工作中坚持常态化考评机制,对存在问题采取一对一指导整改方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抓好条例宣贯。面向科室负责人、分局内勤等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通过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强化《条例》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1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2 |
|||
行政强制 |
25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主动公开渠道单一,数量、质量有待提升。主动公开制度不够健全,标准不统一,范围不明确。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回复期限、格式等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三是监督考核力度不够,常态化提醒、指导不足。
面对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细则要求,把握当前信息公开的方向和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分工,加强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范围、标准、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公开流程。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梳理单位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各类平台的信息发布职能,加强数据维护。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在年初责任状制定、季度目标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年终目标考核等环节,合理安排信息公开考核比重,考核结果与年终各单位考评挂钩。
四是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