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95200;联系地址:宿城区富康北路1号301室;邮政编码:223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要求,立足业务工作,围绕宿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增强公开质效。坚持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地位,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公开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信息发布、了解民意、沟通群众等作用进一步显现,较好地服务于全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监管,不断推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促进单位自身建设更加完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规范有序
围绕重点领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案件处理、“双随机一公开”企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2021年,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政策文件12条、计划总结4条、业务信息242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3条。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方便群众更好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共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44起,行政许可19001件。
(二)回应解读情况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冷链食品、季节性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安全用药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主动跟进并及时回应,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发布《<宿城区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和《<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回复
由办公室牵头,法规科核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登记造册、流转、回复。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络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意依申请公开3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诉讼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数量0件。
(四)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
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试点领域参考目录和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编制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同时,明确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及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建设维护工作,共上传目录122条。
(五)做好信息平台建设
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强化平台建设运用。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作用,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及时关注回应热点民意,全局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处罚信息应公示尽公示率达到100%,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2.7%,公众号新发布消息187条,接待档案查询人员8000余人次。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在通过财政系统网络平台公示预决算信息的同时,同步在政府网站。通过宿迁日报、市手机台发布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动态,宿迁日报上稿31篇。通过市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视频媒体重点宣传餐饮文明提升工作、食药特重要专项整治工作,直播“3.15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等。制做“你点我检”政策讲解视频于各大商超、乡镇街道大屏幕播放等。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牵头单位,明确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规范程序将本部门相关工作予以公开。明确局档案室为政务公开查询场所,按照模范窗口标准进行打造。二是加强考核督查。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体系,日常工作中坚持常态化考评机制,对存在问题采取一对一指导整改方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抓好条例宣贯。面向科室负责人、分局内勤等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通过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强化《条例》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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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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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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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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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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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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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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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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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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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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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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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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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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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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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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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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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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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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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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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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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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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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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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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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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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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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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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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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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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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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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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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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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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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太多,不同牵头部门缺乏沟通,重复公开浪费人力物力,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主动公开制度不够健全,标准不统一,范围不明确。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回复期限、格式等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三是监督考核力度不够,常态化提醒、指导不足。
面对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细则要求,把握当前信息公开的方向和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分工,加强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和业务培训。
二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范围、标准、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公开流程。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梳理单位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各类平台的信息发布职能,加强数据维护。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在年初责任状制定、季度目标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年终目标考核等环节,合理安排信息公开考核比重,考核结果与年终各单位考评挂钩。
四是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全局坚持5+2全天候投诉处理制度,今年共受理并妥善处置各渠道投诉举报14640件,办结率为100%,在疫情特殊时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的工作。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共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4件,其中主办9件,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中小企业发展、中介机构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邀请政协委员现场视察提案办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21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