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众安建设大厦1202室,邮编:223800 ,电话:0527—80291517,电子邮箱:scqnyncj@126.com)。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新《条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信息129条,涉及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能类9条、政策文件类5条、计划总结类7条、业务信息类63条、人事信息类8条、财政信息类2条、扶贫开发类22条、三农信息类9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无依申请公开类信息。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网上宿迁”政务公开平台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宿城在线)发布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29条。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科室、站所主观认为信息公开不是重点工作,认识有所欠缺,也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人员变动频繁。二是规定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五公开”部署要求,重要政策未及时公开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积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方面是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农业农村工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对接相关部门,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内容。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机制。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区里领导、专家学者授课,增强各站所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