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2023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618078X/2023-00068 分类 财政信息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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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林业、园艺业、畜牧业、渔业、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意见,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有关农业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

3、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依法实施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6、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监督境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渔业水域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7、指导、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初审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业类种子、种苗检疫工作。

8、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业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指导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全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和湿地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指导森林稽查队伍及装备建设,监督、协调、查处林业案件。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

11、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辆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及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跨区作业;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实施辖区内渔船检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船、渔机、渔网具生产、渔业电信归口管理工作。

13、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鱼苗、农机具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4、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协助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5、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计划与财务科、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农业科、林业科、畜牧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渔业科(渔政渔监科)、农机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宿迁市宿城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宿迁市宿城区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陈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屠园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中扬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洋北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埠子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龙河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罗圩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蔡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耿车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动物检疫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9家,具体包括: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宿迁市宿城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宿迁市宿城区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陈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屠园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中扬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洋北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埠子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龙河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罗圩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蔡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耿车畜牧兽医站,宿迁市宿城区动物检疫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筹,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目标,坚持创建引领,突出产业带动、强化农业保障、深化强村富民、聚焦民生实事,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繁荣。

(一)坚持创建引领。高水平创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围绕2023年初步国检,全面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打造亮点。排定重点项目76个,计划总投资45.67亿元,其中年内投资34.08亿元。将重点资金、资源要素向南片区和成子湖片区倾斜,围绕果蔬和粮食两大产业,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从严落实“周督查、月统计、季会办”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定期开展专题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高位推动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完善项目编排,结合2023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表、上年结转项目和自有项目,编排9大类4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90.62亿元,其中年内计划投资34.58亿元。建立健全黄河故道近岸空间长效治理与管护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养护工作,重点推进下游近岸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规划贯通项里、洋北段未通堤顶路段,统一规范标准集成整治,确保常态化保持水清、岸绿、景美。争创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依托区域乡村资源,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通过产业带动,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初步形成“美丽宜人、业兴人和”格局。坚持项目引领,大力实施宿邳路沿线休闲农业“多点创建”活动,加强特色基地打造,编制推介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宣传推介,不断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与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

(二)突出产业带动。强抓农业项目引建。围绕果蔬、稻米、肉禽加工三大产业链,精准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目标企业,主攻精深加工重大项目和高科技项目招引,畜禽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2条产业链各招引1个以上亿元项目。筹划举办农产品深加工、预制菜加工等各类农业招商专题推介活动。年内开展区级农业招商推介活动2场以上,全年新签约项目30个以上,其中加新高类项目10个以上。健全“重点项目日调度、问题项目半月会办”等推进机制,持续推进慕东生态农业科技、数字化蔬菜产业园等在手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食品产业园建设,成立食品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尽快完成拆迁清表、迅速启动规划设计和项目招商,优先招引精深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年内计划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成立产业化联合体2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家以上、区级以上家庭农场15家以上,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2500人以上。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年内新增“两品一标”9个以上,规范提高农产品网店达标村数量及农产品触网销售量,年内“一村一品一店”达标率超75%,新获批“宿有千香”品牌授权企业2家以上,“宿有千香”品牌授权企业销售额达不低于1.3亿元。

(三)强化农业保障。稳定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大力发展智慧畜牧业,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年内新改扩建数字化养殖场3个。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保障工程质量基础上,加快2022年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上半年顺利通过省市验收;重点建设中扬镇万亩生态高标准农田项目,着力打造可复制的省级示范项目。加快2023年项目立项、设计和计划报批,确保8月份完成招投标,9月进场施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任务80%。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应用,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巩固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年内督促改建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不低于15家,建成农牧循环生态养殖场1个,全年养殖场治理完成率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96%。创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区。加强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建设,结合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广现代化农业机具,建成一批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特色农业机械化基地。结合农业数字化建设,引导设施大棚、果桑园、现代农业园区等设施“宜机化”建设和改造,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改造提升一批规模化特色农业基地,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深化强村富民。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积极开展“政经分开”改革试点,配合开展“双百计划”“头雁竞飞”等强村行动,结合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全力推进村集体增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物业租赁、资产盘活、生产服务、“飞地”经济、农旅融合等多种发展路径,采取村村抱团、村企联建、村社联合等方式,培育发展村级产业,拓展集体增收渠道。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141个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超50万元。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运作。继续推广农村产权线上交易,不断规范交易行为,坚决做到“应进必进”,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无“零”交易村居,年内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笔数达2000笔以上,交易额力争突破2亿元。全面开展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加快补齐农民增收短板,实施5大重点工程,推动工资性收入大幅提升、经营性收入持续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快扩展、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农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年均增长7.5%以上。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重点帮促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后方帮扶单位人力资源优势,积极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落实到位。持续开展“五看一查一帮助”和“挂村包户”行动,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资产运营管理,确保收益及时到村到户。

(五)聚焦民生实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聚力攻坚生态河道建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道路硬化等重点项目,初步排定2023年五大类33个项目,总投资1.43亿元。深化全区问题户厕摸排,计划新建无害化户厕770户,完成整改达标户厕392户,预计完成整村推进13个。排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培育对象,加强分析研判,逐条逐项对标找差,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年整治行动。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做好我区定量抽检,确保年底达到每千人1.5批次抽检要求。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活动,指导种养主体科学种养,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等投入品,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拖拉机违法改装专项整治,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监控到田间地头,并对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疲劳驾驶等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清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加强农药、兽药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坚决遏止危化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2023年度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

项目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265.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4.48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20.7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10,101.95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5.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653.8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1,265.94

本年支出合计

11,265.94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1,265.94

支出总计

11,265.94


公开02表

收入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部门代码

部门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

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

资金

合计

11,265.94

11,265.94

11,265.94

059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11,265.94

11,265.94

11,265.94

059001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5,951.00

5,951.00

5,951.00

059002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988.48

988.48

988.48

059003

宿迁市宿城区园艺技术推广站

210.90

210.90

210.90

059005

宿迁市宿城区畜牧兽医站

231.35

231.35

231.35

059011

宿迁市宿城区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29.54

129.54

129.54

059012

宿迁市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546.54

546.54

546.54

059013

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492.41

2,492.41

2,492.41

059014

宿迁市宿城区陈集畜牧兽医站

44.61

44.61

44.61

059015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畜牧兽医站

43.95

43.95

43.95

059016

宿迁市宿城区中扬畜牧兽医站

48.06

48.06

48.06

059017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畜牧兽医站

68.05

68.05

68.05

059018

宿迁市宿城区埠子畜牧兽医站

49.08

49.08

49.08

059019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畜牧兽医站

69.42

69.42

69.42

059020

宿迁市宿城罗圩畜牧兽医站

44.99

44.99

44.99

059021

宿迁市宿城区蔡集畜牧兽医站

45.22

45.22

45.22

059022

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畜牧兽医站

42.00

42.00

42.00

059023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畜牧兽医站

51.10

51.10

51.10

059028

宿迁市宿城区动物检疫服务中心

176.19

176.19

176.19

059067

宿迁市宿城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33.05

33.05

33.05


公开03表

支出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1,265.94

2,971.62

8,294.3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4.48

364.4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64.48

364.48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33

3.3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1

1.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9.75

239.7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9.89

119.8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20.70

120.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20.70

120.7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2.77

32.7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7.93

87.93

213

农林水支出

10,101.95

1,832.63

8,269.32

21301

农业农村

9,710.47

1,801.15

7,909.32

2130101

行政运行

538.96

538.96

2130104

事业运行

852.80

852.80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409.39

409.39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2.00

12.00

2130110

执法监管

5.00

5.00

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

106.61

106.61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49.71

49.71

2130153

农田建设

2,500.00

2,500.00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5,236.00

5,236.00

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31.48

31.48

2130550

事业运行

31.48

31.48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360.00

360.00

2130706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360.00

360.00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5.00

25.00

22005

气象事务

25.00

25.00

2200599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25.00

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81

6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81

6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92

234.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18.89

418.89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预算

项目

预算

一、本年收入

11,265.94

一、本年支出

11,265.9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265.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4.48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20.7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10,101.95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5.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653.8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1,265.94

支出总计

11,265.94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1,265.94

2,971.62

2,814.06

157.56

8,294.3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4.48

364.48

364.4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64.48

364.48

364.48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33

3.33

3.3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1

1.51

1.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9.75

239.75

239.7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9.89

119.89

119.8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20.70

120.70

120.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20.70

120.70

120.7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2.77

32.77

32.7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7.93

87.93

87.93

213

农林水支出

10,101.95

1,832.63

1,675.07

157.56

8,269.32

21301

农业农村

9,710.47

1,801.15

1,646.21

154.94

7,909.32

2130101

行政运行

538.96

538.96

470.67

68.29

2130104

事业运行

852.80

852.80

792.57

60.23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409.39

409.39

382.97

26.42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2.00

12.00

2130110

执法监管

5.00

5.00

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

106.61

106.61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49.71

49.71

2130153

农田建设

2,500.00

2,500.00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5,236.00

5,236.00

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31.48

31.48

28.86

2.62

2130550

事业运行

31.48

31.48

28.86

2.62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360.00

360.00

2130706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360.00

360.00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5.00

25.00

22005

气象事务

25.00

25.00

2200599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25.00

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81

653.81

6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81

653.81

6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92

234.92

234.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18.89

418.89

418.89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971.62

2,814.06

157.5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91.58

2,791.58

30101

基本工资

583.89

583.89

30102

津贴补贴

727.53

727.53

30103

奖金

287.40

287.40

30107

绩效工资

458.42

458.4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39.75

239.7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19.89

119.8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0.70

120.7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44

8.44

30113

住房公积金

234.92

234.92

30114

医疗费

10.64

10.6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56

157.56

30201

办公费

20.01

20.01

30202

印刷费

0.50

0.50

30205

水费

0.16

0.16

30206

电费

1.02

1.02

30207

邮电费

0.52

0.52

30211

差旅费

1.00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12

5.12

30226

劳务费

0.20

0.20

30228

工会经费

43.83

43.83

30229

福利费

43.20

43.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5.66

35.6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34

6.3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8

22.48

30305

生活补助

17.64

17.6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4

4.84


公开0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1,265.94

2,971.62

2,814.06

157.56

8,294.3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4.48

364.48

364.4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64.48

364.48

364.48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33

3.33

3.3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1

1.51

1.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9.75

239.75

239.7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9.89

119.89

119.8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20.70

120.70

120.7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20.70

120.70

120.7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2.77

32.77

32.7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7.93

87.93

87.93

213

农林水支出

10,101.95

1,832.63

1,675.07

157.56

8,269.32

21301

农业农村

9,710.47

1,801.15

1,646.21

154.94

7,909.32

2130101

行政运行

538.96

538.96

470.67

68.29

2130104

事业运行

852.80

852.80

792.57

60.23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409.39

409.39

382.97

26.42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2.00

12.00

2130110

执法监管

5.00

5.00

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

106.61

106.61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49.71

49.71

2130153

农田建设

2,500.00

2,500.00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5,236.00

5,236.00

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31.48

31.48

28.86

2.62

2130550

事业运行

31.48

31.48

28.86

2.62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360.00

360.00

2130706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360.00

360.00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5.00

25.00

22005

气象事务

25.00

25.00

2200599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

25.00

2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81

653.81

653.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81

653.81

653.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92

234.92

234.92

2210202

提租补贴

418.89

418.89

418.89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971.62

2,814.06

157.5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91.58

2,791.58

30101

基本工资

583.89

583.89

30102

津贴补贴

727.53

727.53

30103

奖金

287.40

287.40

30107

绩效工资

458.42

458.4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39.75

239.7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19.89

119.8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0.70

120.7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44

8.44

30113

住房公积金

234.92

234.92

30114

医疗费

10.64

10.6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56

157.56

30201

办公费

20.01

20.01

30202

印刷费

0.50

0.50

30205

水费

0.16

0.16

30206

电费

1.02

1.02

30207

邮电费

0.52

0.52

30211

差旅费

1.00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12

5.12

30226

劳务费

0.20

0.20

30228

工会经费

43.83

43.83

30229

福利费

43.20

43.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5.66

35.6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34

6.3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8

22.48

30305

生活补助

17.64

17.6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4

4.84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5.42

0.00

0.00

0.00

0.00

15.42

1.50

8.80

注: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2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合计

53.6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3.65

30201

办公费

3.45

30211

差旅费

0.2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0

30228

工会经费

9.24

30229

福利费

10.8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1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

公开13

政府采购支出表

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合计

1,054.50

1,054.50

货物

400.00

400.00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350.00

350.00

2023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部门集中采购

350.00

350.00

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50.00

50.00

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

其他支出

其他建筑建材

分散采购

50.00

50.00

服务

654.50

654.50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504.50

504.50

宿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设计服务

分散采购

225.00

225.00

宿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监理服务

分散采购

146.00

146.00

2023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委托业务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35.00

35.00

2023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委托业务费

其他农业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98.50

98.50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150.00

150.00

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农业服务

分散采购

150.00

150.00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265.9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00.73万元,增长13.0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265.9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1,265.9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0.73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1,265.9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1,265.9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4.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64.3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22.5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更改了支出的功能科目。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101.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项目支出、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2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资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气象分局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6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53.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85.67万元,减少11.59%。主要原因是上年缴费基数减少,支出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1,265.9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1,265.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65.94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1,265.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71.62万元,占26.38%;

项目支出8,294.32万元,占73.6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65.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0.73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26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0.73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资金。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50.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个退休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6万元,减少77.7%。主要原因是今年事业人员只有一个人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3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3万元,增长23.13%。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1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3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20.26%。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8万元,增长23.93%。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了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四)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3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57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增加。

2.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3.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8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4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增加。

4.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40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增加。

5.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减少91.61%。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6.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7.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8.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106.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39万元,减少91.12%。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9.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4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71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房改造项目预算。

10.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2,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万元,增长29.8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支出。

11.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5,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66万元,增长1,839.26%。主要原因是往年其他功能科目项目更改到该功能科目使用。

1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1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4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合理增加。

1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合理增加。

16.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17.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合理增加。

1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使用该功能科目。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减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4.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12万元,减少11.36%。主要原因是上年缴费基数减少,支出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1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55万元,减少11.71%。主要原因是上年缴费基数减少,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7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1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5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6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0.73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7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1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5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5.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合理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合理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3.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0.32%。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合理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54.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654.5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1,265.94万元;本部门共2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294.32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二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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