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宿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的通知》(宿财发〔2023〕6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宿城区2023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持续推进项目规范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遴选。各单位要抓好竞争立项类项目筛选,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要严格审核项目必需的用地、环评等手续是否合规;要进一步完善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项目决策机制,立项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科学择优储备一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
二是严格编制实施方案。专项内每个子项目需制定和批复实施方案或签订合同书,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要加强对方案编制的指导和审核把关,方案不可大而化之。建设内容要细化到规格、材质、参数等。要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改变重视建设内容轻视绩效指标现象,要结合项目实际,围绕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设定绩效指标,指标尽量可量化。对于资金量较大的实施方案,可聘请业务专家、工程造价专家、绩效管理专家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绩效匹配性进行审核。
三是强化实施过程管控。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实施中如确需变更内容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要指导实施单位建立专项账目,注重财务支出凭证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要加强执行监管,对进度滞后的项目督促提醒,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终止或调整为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各镇街、农业园区对各主体申报材料、验收材料真实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对各主体申报材料、验收材料完整性负责。
四是严格项目验收管理。要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验收。注重验收规范性,对建成未使用项目暂不予通过验收。项目建成并经属地完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向区主管局和财政局申请开展项目投资审计。
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发现执行偏差的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果树等当年投产后无法达效的项目,要分阶段设定绩效目标,与市对口业务处室沟通适时组织绩效延伸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政策优化等挂钩。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报送。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局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竞争性项目申报指南、立项结果、补助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项目管理透明性。对支持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解读,使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政策,享受政策。
七是规范推进资金管理。要根据项目支持方式和实施进度、验收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切实增强实施主体满意度。要合理统筹使用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导向作用。
为确保区委区政府“三农”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配合市局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和期末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将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农业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申报及实施指南
2.加快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
3.农业生产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
4.“宿有千香”品牌门店建设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宿城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