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 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 闻宣传、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相关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民政信 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 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科技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 设和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 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 监督中央、省级、市级拨付和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 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 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服务设施项 目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及省级、市 级、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民政系统法规、规章的宣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 法治建设;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冬冬
联系电话:82960087
联系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主楼7楼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区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管理政策制度;承担全区性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 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 准,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划中长期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 形成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工作;承担行 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 的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协助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胡玉香
联系电话:82960592
联系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主楼8楼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组 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 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 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科室负责人:龚侣理
联系电话:82960181
联系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主楼7楼
(四)社会事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老龄工作和养老 服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 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 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 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 庇护救助工作。
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部 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民政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 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 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 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 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 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 务协调发展。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 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 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慈善表彰和慈善宣传等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定 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 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科室负责人:陈雨
联系电话:82960875
联系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主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