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服务领域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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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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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律文件 |
法律法规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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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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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条例办法等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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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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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护理员补贴资金的发放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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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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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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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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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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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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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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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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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养老机构备案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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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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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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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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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回执 |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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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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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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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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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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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二)社会救助领域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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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 动 |
依申请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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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法规文件 |
法律法规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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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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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 号) 《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 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发〔2023〕50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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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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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低 生活 保障 |
办事指南 |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 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村(居)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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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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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 |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 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即时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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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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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 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社区、村(居)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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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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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 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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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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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救助 |
办事指南 |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省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江苏省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1号)、《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关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发02023〕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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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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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 |
《省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江苏省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1号)、《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关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发02023〕5号)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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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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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省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江苏省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1号)、《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关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发02023〕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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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救助对象名单 |
《省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江苏省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1号)、《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关于故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围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宿民发02023〕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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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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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困人员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宿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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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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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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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终止供养名单、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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