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14320021/2020-000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教育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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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宿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sqsc.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区北海路7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2960308;电子邮箱:sc4228975@163.com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2019年,宿城区教育局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局机关和各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学习《条例》内容。

2.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宿城区教育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54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经按要求办结。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确保各类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合法合规,高标准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政府办要求维护宿城在线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局信息公开。教育局针对系统内的重要工作及问题,通过铭锐系统进行公开,每所学校、幼儿园均有账户,教育局在铭锐网上进行公开,学校(幼儿园)可直接下载查询;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分为党务、政务、财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教育局公示牌进行公示;全区各学校在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按月进行党务、校务、财务、教务公开。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年初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并对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2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业务能力方面。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是否应公开的辨别能力还应再增强。我们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加强学校的公开政策培训力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信息。

2.公开渠道方面。目前还停留的传统的公开栏、网站等信息公开媒介,公开渠道较窄。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公开手段,在充分运用传统信函、电话等公开手段的前提下,拓展网络业务,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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