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教育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2024年版)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和标准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责任部门 | 公开途径 | |
名称 | 类别 | ||||||
1 | 领导信息 | 基础信息 | 姓名、职务、分工、简历(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是否为党员、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职称)、标准工作照(2寸彩色、蓝底免冠、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简称20个工作日内,下同) | 区教育局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 | 机构职能信息 | 基础信息 | 机关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服务、举报投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区教育局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 | 宿城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基础信息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区教育局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 | 宿城区教育局人事任免类信息 | 人事信息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师工作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 | 规范性文件信息 | 规范性文件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各相关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 | 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 | 政策性文件 |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公开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其他形式开展决策预公开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各起草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 | 政策性文件信息 | 政策性文件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各起草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 | 政策解读类信息 | 政策性文件 | 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9 | 宿城区教育局年度计划总结类信息 | 其他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0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类信息 | 人事信息 | 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考试、体检、录用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师工作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1 | 重点工作类信息 | 重点工作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各相关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2 | 宿城区教育局年度预算信息 | 财政资金 | 主要职能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年度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3 | 宿城区教育局年度决算信息 | 财政资金 | 主要职能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其他补充说明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4 | 宿城区教育局资产信息 | 财政资金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5 |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 财政资金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15个工作日内 | 各相关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6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政府采购 | 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单一来源公告、询价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更正公告、合同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在规定时限内 | 各采购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7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以及应对类信息 | 重点工作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安稳办、体卫艺科、招办等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8 | 宿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其他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19 | 宿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主要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0 | 宿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其他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1 | 宿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其他 | 全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五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2 | 政务数据 | 其他 | 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3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受理答复信息 | 其他 | 办理时限、答复内容、提案题目、办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4 | 初中(含初中)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 | 行政许可 | 认定公告、结果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工作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5 | 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拟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公告、批复文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幼教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6 | 幼儿园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公告、批复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学生资助中心、招生办、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7 |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拟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公告、批复文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8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公告、许可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第三条、四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 | 7个工作日内 | 体卫艺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29 | 宣布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无效 | 行政确认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条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0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 行政确认 | 主要职能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其他补充说明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1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资助或减免 | 行政给付 | 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学生资助名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学生资助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2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十七条《小学管理规程》第三十六条 | 15个工作日内 | 各相关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3 | 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四十九条 | 在规定时限内 | 各采购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4 |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安稳办、体卫艺科、招办等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5 |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6 | 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第十七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7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8 |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表彰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五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39 |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 其他权力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0 | 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备案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1 | 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 | 其他权力 | 评估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2 |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 其他权力 | 备案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3 | 对县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 | 其他权力 | 督导报告 | 《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三条 | 20个工作日内 | 督导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4 | 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或中断义务教育学业批准 | 其他权力 |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20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5 | 幼儿园年检 | 其他权力 | 年检流程、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二十三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幼教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6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7 |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六条 |
7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8 | 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49 | 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0 | 民办学校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1 | 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2 | 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3 |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4 | 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5 | 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6 | 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7 | 民办学校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8 | 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59 | 民办学校依法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0 | 民办学校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1 | 民办学校不依法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2 | 民办学校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3 | 教师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工作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4 | 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工作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5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发展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6 | 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发展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7 | 单位未使用或未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二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师发展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8 | 关于违规招收学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六条 | 7个工作日内 | 教育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69 | 民办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7个工作日内 | 安稳办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0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 | 7个工作日内 | 体卫艺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1 | 擅自招收幼儿、设施威胁幼儿安全、教育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7个工作日内 | 幼教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2 | 体罚幼儿、使用有毒教具、克扣经费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7个工作日内 | 幼教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3 | 幼儿园办园行为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五十二条 | 7个工作日内 | 幼教中心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4 |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5 | 对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6 | 对不具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条件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7 | 对体育经营者违反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变更所经营体育活动的内容、场地,未书面告知体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8 | 对聘请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79 | 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0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拒绝、阻扰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1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七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2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不按规定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3 | 对在公共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吸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一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4 | 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未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处罚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一条 | 7个工作日内 | 群体科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85 | 其他政务类信息 | 其他 | 主要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各相关科室 | 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