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河滨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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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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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政策法律文件 |
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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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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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党政办公室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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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
统战 |
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的审批(委托) |
申请条件;申请程序; 申请地点;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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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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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
重大建设项目 |
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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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 |
公共资源采购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公告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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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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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支出表、基本支出表);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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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0 |
政府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支出表、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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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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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3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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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4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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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5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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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6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体地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号码;中央省市法律服务网网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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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7 |
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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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8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审核结果; 申请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 申请房源类型。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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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9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 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办理)机构;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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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30 |
安全 生产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 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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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1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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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32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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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35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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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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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6 |
救灾 生产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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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7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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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38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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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39 |
灾后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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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40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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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41 |
灾害救助(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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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42 |
救灾 生产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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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43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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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44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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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45 |
工作动态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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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46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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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7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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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48 |
重大项目建设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委托) |
审核结果;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日期; 发证机关;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街道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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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49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委托) |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结果;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备案编号; 备案部门等。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街道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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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50 |
市政 服务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委托) |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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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51 |
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及相关备案(委托) |
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 |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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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52 |
市政 服务 |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委托) |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 备案部门等。 |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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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53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委托)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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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54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委托) |
法律法规; 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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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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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55 |
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委托)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广告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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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56 |
市政 服务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受理机构; 办理结果。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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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57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办理结果。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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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58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办理结果。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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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59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办理结果。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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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60 |
社会 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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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6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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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62 |
临时生活救助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审核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救助事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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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63 |
社会 救助 |
社会救济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
《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第八条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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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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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6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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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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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65 |
养老 服务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发放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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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66 |
养老 服务 |
老年人优待证(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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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67 |
老年人补贴(60岁以上基础养老金) |
养老服务补贴; 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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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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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68 |
办理五保供养证(委托) |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审批信息: 供养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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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69 |
公共文化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机构名称; 开放时间;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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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80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机构名称; 开放时间;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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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81 |
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 |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等。 |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条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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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82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机构名称; 开放时间;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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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83 |
公共文化服务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活动时间; 活动单位; 活动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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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84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 培训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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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85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活动时间; 组织单位; 活动地址; 联系电话; 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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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86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委托) |
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许可决定。 |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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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87 |
卫生健康服务 |
卫生教育宣传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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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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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88 |
优生优育宣传教育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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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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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89 |
办理生育服务证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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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90 |
再生育许可(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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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9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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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92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委托)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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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93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委托)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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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94 |
卫生健康服务 |
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 |
征收标准;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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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9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委托)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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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96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委托) |
申报标准;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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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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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97 |
扶贫相关政策、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城在线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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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98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城在线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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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99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城在线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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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100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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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101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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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街道、社区两委 |
宿城在线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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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年度计划 |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社区两委 |
宿城在线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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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社区两委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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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77 |
退役军人服务 |
优抚工作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社区/企事业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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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78 |
退役军人服务 |
发放现役军人优待金 |
办理条件; 发放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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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79 |
就业 服务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申请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办理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关于带兵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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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80 |
就业 服务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对象范围; 政策申请条件、材料; 办理流程、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岗位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福利待遇;招聘流程; 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求职信息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服务时间、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 培训内容、课时; 授课地点;补贴标准; 报名材料、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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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81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提交材料; 服务时间、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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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82 |
就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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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 活动时间、地址; 参与方式; 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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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83 |
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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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84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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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85 |
就业服务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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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86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方式);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咨询电话。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1号)第7条、《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第7条、《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6]78号) |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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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87 |
社会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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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简述;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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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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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88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事项名称、简述;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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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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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89 |
社会保险申报结算(委托)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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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0 |
社会保险服务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
办理事项、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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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91 |
小额医疗保险费用现金报销 |
办理事项、条件、标准;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时间、机构及地点。 |
各地有关保险费用报销的规定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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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92 |
社会保险服务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丧葬补助金申领;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病残津贴申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事项名称、简述;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时间、机构及地点;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咨询查询途径; 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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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93 |
社会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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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服务 |
失业保险金申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稳岗补贴申领; 事项名称、简述;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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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94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保证明、医保证明(委托) 事项名称、简述;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时限; 结果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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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95 |
社会保险服务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委托) |
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行政许可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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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96 |
集体合同审查(委托) |
审查依据; 审查内容; 审查材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劳动保障部令 第22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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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97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行政 许可 |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委托) |
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行政许可决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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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98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行政 许可 |
征地前期准备 |
1.拟征收土地告知: 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可选)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可选) 3.拟征地听证: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可选)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被征收地公示栏公开。 |
街道 |
被征收地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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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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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99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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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听证等救济途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4.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1.《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 2.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地公示栏公开。 |
生态环境与建设局 |
被征收地 公示栏被征收地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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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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