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人事财审党委宣教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信息和数据管理。起草综合性文件文稿。
管理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提出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组织检查验收;牵头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统筹负责、指导区生态环境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局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教育培训。
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市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在局班子领导下履行纪检监察主体责任。
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全局党风廉政相关工作,拟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等,建立局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负责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党群工作。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科室负责人:朱兹文
联系电话:80971939
(二)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乡镇、街道、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拟订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建立并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区空气环境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大气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牵头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佐尚
联系电话:80971916
(三)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全区水环境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水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水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朱兹文
联系电话:80971932
(四)土壤生态保护科。负责全区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土壤环境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土壤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科室负责人:蔡志锋
联系电话:80971936
(五)生态文明建设科(自然行政科)。组织编制全区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研究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评价。
牵头对接、配合中央和省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督、监察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督察、监督、监察交办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及其后续整改的督办和汇总上报工作,督促行政约谈、挂牌督办、区城限批等要求执行到位。
配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预审等行政审批事项,并限时办结,承担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承担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雅雪
联系电话:80971929
宿城环境应急与信息中心工作职能情况
宿城环境应急与信息中心(应急固废核与辐射管理安全科)。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
承担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运输和伴有放射性矿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制度;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区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飞
联系电话:809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