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16180691/2024-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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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701B室;联系电话:0527-80971939电子邮箱:sc1236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城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网站为主阵地,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环境民生。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31231日,我局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8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要求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市政府、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强化人员保障,落实专人负责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管理,各股室配合,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发布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不出现泄密信息,不发布不当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宿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如: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们已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为切入点,提高政务工作的公开性和参与性,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实际需求和服务,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提高工作标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公开规范及时

三是指导局机关各科室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畅通政务公开各种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强化相关培训交流,提升全局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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