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701B室;联系电话:0527-82960511;电子邮箱:sc1236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城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围绕加强环境领域服务公开,助力推进深化改革;加强环保政策公开,助力促进生态发展;加强执法领域公开,助力推进企业运行条件改善;加强环保政策解读,扩大公众政务参与;加强制度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等方面,优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一)履职尽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深度。宿城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出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今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进行,通过开展 “环保大讲堂”“业务大练兵”等活动,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工作流程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组织定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20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进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宽度。今年以来,宿城生态环境局围绕环境执法、重大项目投资推进、应急备案、批复、志愿活动等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政策文件13条,机构概况1条,计划总结4条,业务信息40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主动公开目录1条。
(三)完善机制,不断加大工作规范力度。宿城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加强闭环管理,健全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登记,各科室签定承诺书,确保信息安全性。同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最新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调整公开事项,多次回头看、查不足,不断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性。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办公室专人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之间协同配合,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以前存在责任部门和人员不明确的问题,现已整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由办公室负责。按要求即时公开相关信息。如定期公开企业突发环境实践应急预案审核情况等。三是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定期开展公开和更新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