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环保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环保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27-82960511。
一、
基本概况
2015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以“公平、公正、便民”为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制度建设。确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科室人员实施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分工,具体责任到人,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相关职责人员注重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的统计上传,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财政信息、重大项目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局也会积极参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
(三)及时公开,加强监督。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及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宿城区环保分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相关实施办法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2016年,环保分局将不断充实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