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描述 |
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
负责人 | 张勤|
工作职责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定期的土地、水、林业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农房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负责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负责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和测绘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全区规划设计、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的资质与行业管理。 |
地址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1010 |
联系电话 | 84381206 |
传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