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21302000/2024-0018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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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16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2163330,电子邮箱scgonga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公安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安对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中心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便于群众及时更好地知晓、理解公安工作,促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法定职责必须为等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公安管理工作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1条,其中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等制度类信息3条,机构信息6条、文件总结及其他26条、财政信息1条,公开行政处罚1044条,行政许可1072条,行政强制2902件; 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相关信息721条,政务微博发布346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谨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公开办理审查,2023年,公安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按时办结、按时答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因不当公开引发失泄密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4

行政强制

29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还不够,思想重视还需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健全制度规范。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的推进。二是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确保及时查看答复留言。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能力水平,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渠道发布信信,为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提升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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