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近年来,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抓手,主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份,其中,公开行政处罚712条,政务微信发布855条,政务微博发布15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余条,公布财政预决算2次,不予公开0份,受理依申请公开0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因不当公开引发失泄密等事件,行政审批2821条,行政复议6条,举报投诉1269件。公安分局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成绩名列第一,2017年上半年在全区工作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工作推进持续有力。
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内容包括社会管理、执法勤务和公安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政策性强。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分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了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警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及全区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去年以来,公安分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总体规划下,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稳妥地推进。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和市公安局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宿城公安实际,及时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确保了每年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分局党委将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每个项目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参照市公安局做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执法质量考评重要内容,每年对派出所进行集中检查考评,有力促进了公安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连续六年执法质量考评在全市均排名前列,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优秀单位。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公信力和满意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公安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等工作,并落实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公安分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理清7大类1105项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服务指南,完善流程图,全部固化到政务服务“一张网”上,为群众提供办事服务指引,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部门职权范围内12类1178项与公众相关的政府信息逐项梳理,形成标准化清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运行过程,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培训,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长效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妥的推进。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近年来,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等单位通过“扬帆学堂”、周六大课堂等学习形式,广泛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对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促使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同频共振、共同提高,有力确保了分局多年来没有发生因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诉案件,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三是开展普查及时整改。自2016年按照上级要求取消区直部门网站以来,分局外网网站已全部关闭,不存在死链接等相关隐患。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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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005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3534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2821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712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2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2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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