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发改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发改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016180632/2016-0007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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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发改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27-82960271

    一、基本概况

  2015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以“公平、公正、便民”为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制度建设。确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科室人员实施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分工,具体责任到人,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相关职责人员注重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的统计上传,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财政信息、重大项目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局也会积极参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

  (三)及时公开,加强监督。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及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宿城区发改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相关实施办法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2016年,发改局将不断充实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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