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结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收费政策文件,现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宿城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涉企收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企收费目录》所列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有关收费单位实际执收的项目和标准。
二、各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涉企收费目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国家、省和市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降低等各项优惠政策,必须严格执行。2025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
三、《涉企收费目录》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解释。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宿城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宿区财发〔2024〕74号)同时废止。
附件:宿城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局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