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帮助下,宿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依法规范财政事业运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压实依法行政责任
1. 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学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推动法治财政工作走深走实。
2. 细化依法行政工作。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宿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研究印发《宿城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财政工作方案》《宿城区2024年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解落实工作职责,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
1. 持续强化法治财政程序化管理。一是结合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园区编制《部门指导目录》和《2025年部门单位购买服务清单》,研究制定《宿城区财政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选取23个项目作为2024年度重点监督对象,全年形成财政监督专项报告5篇。二是全面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工作,针对全区财务管理和廉洁案件中暴露的问题,通过走访调研,研究印发《宿城区全面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方案》,从会计机构设置、会计内控、会计监督等管理薄弱环节入手,强化监督检查和会计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全过程全要素夯实会计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全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2. 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一是研究印发《宿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区与镇街园区资产管理、公物仓管理、对外投资经营资产管理模式,按文
件要求指导督促各镇街和部门单位落实。二是开展镇(街道)房屋、土地等重大资产情况调查,摸排清楚资产结构和使用利用情况,研究提出资产清查清理方案,向区政府专题报告。根据前期资产清查初步情况,要求镇街园区全面推行资产线上跟踪管理。
2. 持续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制度化管理。研究出台《宿迁市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管理办法(暂行)》《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工作操作规程》,从制度层面不断规范评审管理机制,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全年对18个项目的概算进行审查,合理确定项目支出。
(三)推进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做好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坚持严格文明执法。区财政局不断以规范化财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管理,严格贯彻行政执法职能,对全区2024年以来对新设立、有照无证、无证开票、已有公司整改等代账机构开展了12次核查工作,及时督促违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四)审慎使用权利,强化制约与监督
1. 深化“互联网+监管”。继续深化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区财政局执法人员信息均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予以公开,采购信息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12次,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现场执法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2.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年主动更新和发布信息数据4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重要政策前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馈公示结果。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做到事事有回音,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4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2件,办结政协提案19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5件。
(五)加强普法教育,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1. 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层干部会议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 强化财政干部日常学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先锋大讲堂、网络媒体等强化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会和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体财政干部学法、知法、守法,有效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党总支部学法3次,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形成年度述法报告,切实引领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由于专注于业务工作,忽视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导致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也有待提升。
(二)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我们已多次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上仍存在创新不足的问题。面对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法治宣传的方式、工具和途径需要进一步开拓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公众的需求。
四、2025年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持续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是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走向深入的重要举措。区财政局将一如既往从财政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带头尊法,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学法知法,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二)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随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范围日益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新《会计法》的实施,社会公众监督的范围已经延伸到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等核心领域。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树立“绩效中有监督、监督中有绩效”的理念,把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相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财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严格按照《预
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监管政府财政资金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监管国有资产预算、购置、报废处理等工作。
(四)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协调联动,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知识,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及时更新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谋划年度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宿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