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城 区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部门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街道财政分局,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宿城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杨 虎
副组长:佘少微
成 员:荣佑明 赵铭铭 张明凤 侯范梅 张 琼
吕 辉 许昌喜 刘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荣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铭铭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条 宿城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全区财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一)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
(三)讨论提请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五)研究部署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事宜。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政务公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积极主动推进全区财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情况
1、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稿起草工作;受理、查处行政监察对象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投诉。(办公室)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收费、价格公开工作。(综合科)
3、负责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方面的信息公开。(经贸科)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城乡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的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财和社保科)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信息公开等工作。(预算科、国库科)
6、负责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监督全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中心)
7、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薪酬、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推动区属监管企业改制重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属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等信息,加大对市属监管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国有企业人员招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国资委)
宿城区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
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