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2011X/2024-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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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宿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要点,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回应关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落实、加强监管、优化环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部门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和政务公开要点,及时更新机构概况、文件和业务信息、财政资金直达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动态信息要求做到两周更新一次。二是强化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研究制定2023年宿城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扎实推进本部门预算公开。三是深化财政重点领域公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债券发行信息、债券还本付息情况等内容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定期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投诉处理信息、处罚信息等,营造公平透明的采购环境;围绕民生福祉,加大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下达基层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依法予以公开,落实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的公开,确保财政资金惠民到位、补助到位、贴息到位。

(二)及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财政局共办理4份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3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以电子形式予以答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逐项分解到业务科室,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压实责任到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回头看”行动,及时梳理整理、查漏补缺,多措并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工作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考核重点内容,督促各责任科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个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阵地作用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专业力量有待强化。

对此,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宿城区财政局已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特别是留抵退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乡村振兴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阵地功能。加强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因地制宜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配齐硬件配置,强化功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切实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由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学习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提升了政务公开能力,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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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   


附件2

政府名义(盖政府章)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宿城区财政局                        填报日期: 2024 112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法律依据

是否为2023年新设权力事项

2023年处理决定数量

0

0

0

0

0

0

0

总计

——

——

——

——

——

0

注: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是指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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