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宿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sqsc.gov.cn)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084;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sscqcz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内容: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112条。
2.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在“宿城在线”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社会公众可以方便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公开申请办理状态。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在公告栏站按月进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收费情况。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2016年财政局接受社会公众电话咨询4000余人次。专门组织对财政局信息公开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中99.5%以上的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或比较满意。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宿城区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序号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 |
机构信息 |
条 |
10 |
2 |
财政信息 |
条 |
9 |
3 |
政策文件 |
条 |
44 |
4 |
公开年报 |
条 |
1 |
6 |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7 |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
条 |
0 |
9 |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10 |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篇 |
0 |
11 |
收到申请公开数 |
次 |
1 |
12 |
行政复议、诉讼数量 |
件 |
0 |
总计 |
|
|
70 |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加强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时效。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二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以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培训交流,加强日常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拓展监督手段,采用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意见征集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特色亮点做法
2016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设备配置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为推进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改进平台功能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民众关注的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原则,及时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方便民众通过查阅点网上查阅信息。
(三)加大督查考核提升公开成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的基础上,利用每月举行的全区行政事业会计业务培训之机,对各家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宿城区财政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0 |
条 |
6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篇 |
0 |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8 |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宿城区财政局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0 |
0 |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0 |
0 |
三、企业 |
0 |
0 |
四、宣传媒体 |
0 |
0 |
五、科研院校 |
0 |
0 |
六、公民 |
1 |
100% |
其中:律师 |
0 |
0 |
科研人员 |
1 |
100% |
媒体从业人员 |
0 |
0 |
七、其他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