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469761800/2023-000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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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500610;联系地址:宿城区微山湖路66号古城街道办大楼四楼;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hengguan200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宿城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坚持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政策文件8条、计划总结3条、业务信息297条、财政信息4条。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方便群众更好监督,2022年共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80起。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宿城区城市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依据部门职责,按时办结、按时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诉讼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数量0件。

(四)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局规范性文件(法律)政策文件汇编,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宿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2237号)的最新内容,更新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和权力清单。

(五)加强公开平台管理。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机制。2022年,宿城城管微信公众号共制作推送244篇、转载71篇,均做到先审后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且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工作创新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多为按部就班推动,总结探索创新经验较少,整体亮点不多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业务人员仔细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范文件,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二是更大力度抓工作创新。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政务公开与科室业务的结合,在政策解读、决策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探索我局政务公开创新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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