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469761800/2022-000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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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500610联系地址:宿城区微山湖路66号古城街道办大楼四楼;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hengguan200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城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和上级沟通对接,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履职尽责,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宿城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政策文件9条、计划总结2条、业务信息61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10条。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方便群众更好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共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382起。

(二)依法依规,扎实办好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确保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规范、依法依规。2021年,宿城区城市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8条,依据部门职责,按时办结、按时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诉讼数量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数量0件。

(三)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试点领域参考目录和宿城区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编制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同时,明确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及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建设维护工作,共上传目录218

(四)强化管理,持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工作,将各类信息及时进行梳理汇总,确保公开信息及时高效。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机制。2021年,“宿城城管”微信公众号共制作推232篇、转载211篇,均做到先审后发。

(五)监督考核,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年终考核任务,并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做好我局各中队、科办、中心各项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职的工作人员。二是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多,申请内容涉及面广,办理时存在一定困难。改进情况: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单位与具体负责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组织业务人员仔细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范文件,并及时与区政府办沟通、学习,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规范、程序正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174060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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