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埠子镇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宿城区埠子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埠子镇版块(http://www.sqsc.gov.cn/scqbzz/gknb/xxgk_list.s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埠子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龙潭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615518,电子邮箱:suqianbuz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埠子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日常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宽度和深度。根据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决落实公文审核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拟稿、核稿、签发三审公示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42篇,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制度2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机构概况2篇,政策文件9篇,计划总结3篇,业务信息20篇,人事信息2篇,财政信息2篇,另有不宜公开信息33条,共计75条。
(二)确保信息办理的及时性、准确性。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过当面、邮寄信函、线上申请等方式接收申请信息,按照规范和期限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本年度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网上申请1件,均已答复办结。在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同时,系统梳理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内在规律,加大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力度,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依申请、复议、诉讼数量。
(三)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件及区政府办要求,结合镇政府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编制了《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埠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多样化。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居阵地进行三务公开栏、宣传标语、横幅、LED电子宣传屏等途径,在镇村的健身广场、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人群聚集地,深入广泛宣传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的“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子模块,规范发布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维护水平,细化公开内容,丰富百姓获取信息的渠道,努力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五)确保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落到实处。我镇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内容审核,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
|
|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
|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
|
|
|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2 |
|
|
|
|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内容方面。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不同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缺乏互通,导致部分信息可以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一是定期收集各条线工作动态,梳理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二是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时准确,公开到位”。
2、政务公开力度方面。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政府信息平台网站和线下,服务群众数量有限。接下来,会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让公众对有更多的方式知晓相关公开文件。增强政务公开的考核力度,在现在明确专人负责的基础上,确定部门的责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及时给予公众反馈,增强公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埠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