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调整区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宿区编【2019】59号),区应急管理局增设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科。
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科(区安委办巡查督查科)主要职责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统筹区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统筹做好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科更名为政策法规科,不再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