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扬初级中学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2 15:55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提高我校教育系统应对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宿迁市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成立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要在屠园镇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举办者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和屠园镇党委、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区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82960308),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  永

副组长:陈长春、田云、王海波、孙志祥

   员:韩东东、颜  涛、卢  宽、曹士凯、谢文峰。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稳办,日常工作由安稳办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区教育局和中扬镇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三、预防和信息报送机制

(一)预防

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中扬镇党委、政府上报事故信息,信息要详实准确,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以电话、紧急文件形式报告区教育局和中扬镇党委、政府。由于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等。

(三)信息发布

要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区教育局办公室、督查室统一安排。必要时,请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善后与恢复

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要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求。

(三)资金保障

学校应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宿迁市宿城区中扬初级中学

2024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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