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提高教师职称聘任工作的质量,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激发广大教师创优争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真正体现优资优酬,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特制定此职称晋级兑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晋级兑资原则
1、 先评选先兑资原则。
以个人获得职称时间为标准,先评选先晋级兑资。
2、 教龄长短原则
以个人参加工作(教龄)时间为准,先工作先晋级兑资。
3、 年龄大小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年龄大的教师先晋级兑资。
二:兑资对象及比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宿城区教师行为规范十条禁令》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未评为不合格和未受到行政处分的教师。
2、通过人事局评审和认定,已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的受聘教师。
三:晋级兑资程序
1、 书面申请:凡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先向学校职称晋级兑资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 考评评审:由学校晋级兑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对待聘老师进行全面考核。
3、 张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
4、 考核结果在公示期后向区人社局上报兑资人员名单予以兑资,如果对晋级过程中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书面校兑资领导小组提出,兑资领导小组会对整个过程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