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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公开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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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行政许可
公开事项(二级)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公开内容(元素)
公开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林业科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