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繁
智能问答
适老化
网站首页
走进宿城
政府信息公开
为民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信息
公开单位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分享
公开事项(一级)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信息
公开事项(二级)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信息
公开内容(元素)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救济途径等
公开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四十三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执法监察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信用中国
相关链接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信息
依申请公开
分享此页面
复制成功